为进一步推进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近日,沈阳市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各地区食安办和市公安局、服务业委、工商局、文广局、网信办等10个相关单位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专项督查。
此次专项督查工作自3月1日开始,为期1个月,遵循纵向系统对口督查原则,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区、县(市)食品安全办及各成员单位开展整治工作总体情况进行抽查;市食品安全办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对本系统开展纵向督查。主要针对5个方面内容开展督导检查:
一是检查组织领导情况,包括工作组织部署总体情况、建立整治工作相关机制和文件情况。二是检查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各成员单位依据本单位专项整治方案及省创城评价细则,组织对本系统监管单位、下属单位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特别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抽取1家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家大型商超保健食品专柜、1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体验店、营销公司)检查通告张贴情况、约谈情况、日常监管痕迹、产品标签标识、企业销售平台等内容。三是检查宣传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查看活动方案、宣传材料、照片及相关媒体报道等证明材料,主要检查各地区及各单位是否积极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进万家”主体宣传活动。四是检查案件办理和投诉举报查处情况,结合周报表情况查看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一般性行政处罚案件相关材料和行刑衔接情况,查看各单位及市、区两级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投诉举报受理信息和办理情况。五是检查信息报送情况,查看各单位报送信息是否准时和真实。
下一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建议进行汇总,进一步改进工作措施,有的放矢地推进沈阳市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