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春季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从2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从四个方面开展:一是全面督促学校自查。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学校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认真对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手册》进行自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是全面开展现场检查。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小餐饮、小食店、小商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食品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它不合格食品等现象,坚决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严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三是全面开展联合督查。联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类学校食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执行情况、食品加工制作规范情况、餐具清洗消毒情况、留样及留样记录等。四是强化培训。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及一线操作人员进行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坚持预防为主,督促学校制定食品中毒应急处置预案,全力防控食品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