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浙江  盐酸  白藜芦醇  氨基  技术  吡格列酮  吡啶  中间体  制药设备  骨科  原料药  前景广阔  武汉  中成药“避风港”或步其后尘  试剂  机构悄悄潜伏“创新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山东省食品安全办出台“守护舌尖安全”行动方案深入开展四方面整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6  浏览次数:78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近日,山东省食品安全办会同省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出台《2018年全省“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总体方案》,针对公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监测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着力开展四个方面的专项整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一是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大力推行农业良好生产规范,推广生产记录台账制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规定。深入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大力推行农资连锁经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严格落实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及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积极探索推行植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专业化服务。重点整治韭菜、芹菜、枣、葡萄等蔬菜水果中非法使用禁用药物和农药残留超标,水产品中非法使用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畜禽产品中非法使用“瘦肉精”、滥用抗生素等违法违规及犯罪行为。
二是开展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持续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对标规范”行动,认真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两公开两台账”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重点整治粉条粉丝中的铝的残留量和合成着色剂、海米中的合成着色剂、蜜饯和银耳中的二氧化硫、酱腌菜中的防腐剂、白酒的酒精度和甜味剂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建立健全购销台账、实名登记等安全管理制度,严禁经营无合法生产资质、标识不规范以及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督促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原料索票索证制度,完善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规范。
三是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单位,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以及广告发布单位等为重点,围绕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销售全环节,治理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产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利用网络、会议、广播电视、直销、电话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农村群众日常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为重点,针对销售标签标识不规范、超保质期、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加大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销售“三无”食品行为。全面实施《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加强对“三小”登记、备案工作的监督检查,推进“三小”综合治理。将农村集市、庙会等临时性集中消费场所及农村聚餐、农家乐等纳入管理范围。加强对农村食品供货商的监管,严格食品经营许可。
《方案》要求各市、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注重自身实际,组织开展更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加强部门协作,严格落实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机制;强化风险管理,开展针对性的抽检监测;广泛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注重督导检查,持续深入推动整治工作。省食安办将对各地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工作情况纳入全省食品安全考核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展会信息 | 欢迎扫码下载展会杂志电子版 | 帮助中心 | 国际注册与认证 | 服务指南 | 黄金板块 | 本站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