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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落实“三查”加强药品流通事中事后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6  浏览次数:53
为适应新形势下药品流通监管新要求,杭州市局将“双随机”检查、飞行检查、日常监督检查“三查”作为常态化的监管手段,突出点面结合,加快建立药品流通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保障全市药品流通形势安全稳定。
一是“双随机”检查形成初步规范。按照总局、省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文件精神和市局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药品流通环节“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其中市局本级负责全市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总部的抽查,2017年市局出动15名药品GSP检查员完成10家药品批发企业双随机检查,发现有9家企业存在缺陷,均已监督完成整改,并将1家企业的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稽查立案处理。10家企业检查结果全部输入市局日常监管系统,初步建立“双随机”工作机制。
二是重点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其中,对上年度被评为C、D级的或者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加大监管力度,在全覆盖的基础上增加检查频次,确保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质量风险发现及时、管控到位,药品质量安全。对辖区内各种原因暂停经营、未申报新修订GSP认证检查、药品经营许可证到期、收回GSP证书的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逐一摸底,确保其按规定处于停止经营状态,全年没有发生无证经营药品行为。加强对零售药店药师在岗履职的监管,开展药师在岗履职专项行动,对挂证的企业一律收回GSP证书。
三是飞行检查落实三个100%。市局制定2017年杭州市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计划,明确了飞行检查的重点企业、重点内容和飞检频次。重视规范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理,督促企业对检查发现的缺陷及时整改到位;对在飞检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00%依法查处;对严重违反药品GSP要求的,一律按照程序收回GSP证书并给予公开公示。全市全年飞行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1130家,收回GSP证书17张,约谈企业8家,做到了发现问题整改率、违法行为查处率、信息公示率三个100%目标,较好地发挥了飞行检查的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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