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持续优化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营商环境,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认真做细简政放权的“减法”。推进简政放权,通过“减、并、转、放、留”等方式大幅精减行政权力。2013年至今,共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35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7项、行政检查1项。在事权下放中制定标准规范、加强培训指导,做到成熟一项下放一项,并通过强化事后监管,保证无缝衔接和有效实施。及时对权责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动态调整与规范,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实现规范用权、阳光用权。
二是坚持做强监管的“加法”。做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手”但不“甩手”。建立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为基础的监管制度,出台覆盖“四品一械”的6个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完成对全省48万“四品一械”生产经营相对人的风险等级划分,对7218家高风险或重点监管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加强事中监管。制定完成266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在加强监管力度的同时,克服执法随意性、执法不规范等问题,为企业营造更加公平有利的竞争环境。
三是积极做好服务的“乘法”。寓管理于服务,从规范、细致、灵活、高效、务实方面进行探索。在规范服务上,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审批事项办理依据等内容,缩短受理、审批时限。在细致服务上,采取“走下去”和“请上来”的方式,面对面听取建议、解读政策、解决问题,拉近监管部门与行政相对人的距离。在主动服务上,推出行政审批“容缺受理”机制,实施“暂时性容忍”办理,让企业和办事群众体会到真正的方便。2017年,共容缺受理87件,为企业节约了大量申报时间。在高效服务上,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建立网上预审服务制度,实现64.8%的许可事项审批全程“网上办”,审批办理时限平均压缩60%以上。在务实服务上,一方面,积极开展精准扶持,对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等37家企业,实施一对一扶持;另一方面,积极为企业减轻收费负担,自2017年4月1日以来,共对440家认证、检验申请企业减收1217.6万元。
四是坚决做深问题整治的“除法”。围绕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简政放权、行政审批等工作,重点查找和解决涉企“批、检、评、查、收”等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治期限;对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突出问题,采取领导分包、专题研究、限时办结等方式强力攻坚。同时,统一制作《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由企业对省局营商环境建设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进一步深化省食品药品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