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辽宁省2018年食品餐饮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2017年全省食品餐饮安全监管工作,对2018年食品餐饮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
2018年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围绕食品餐饮环节安全监管环节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全面推进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依法严格许可,规范办事程序,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布局等项目的审查和现场核查,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办理实现全程电子化。坚持风险分级管理,严格按照风险分级工作的总体要求,合理划分市县乡日常检查权限,按照监管责任网格化、检查表格标准化、监管行为痕迹化、监管档案规范化要求开展日常检查工作,不断提高日常检查的质量。进一步扩大重点餐饮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范围。督促企业按照信息采集要求定期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一步提升主体责任落实效果。从制度建设和从业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维护、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等六个方面重点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实施餐饮服务量化分级提档、明厨亮灶提升、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三项工程,提升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二是扎实推进农村食品餐饮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校外托餐的食品安全监管,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校外托餐全面实行许可管理,实现监管全覆盖。积极与教育行政部门沟通, 研究解决托幼机构食堂因主体资格缺失无法办理许可的措施办法。切实强化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渔家乐等季节性营业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力度。严禁加工制作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生菌、野果等,严禁采购和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加工食品。深入推进农村集体聚餐报告、登记备案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的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聚餐行为,增强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食品安全意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将餐饮环节示范创建及“飞行检查”工作更倾向于各类农村餐饮服务单位,进一步梳理薄弱环节,及时研究解决。三是严控风险,聚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春季开学在即,近期省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地要将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强化食品安全红线意识。坚持将春、秋季开学期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常态化,集中力量在学生开学前一周至开学后半个月内对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四是全面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做到餐食“线上”“线下”同标同质。分级做好持有食品经营许可和小餐饮经营许可的网络餐饮服务统一监测工作。与所在地主要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进行对接,及时对存在问题的网络订餐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核查处置;对严重违法的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及时通知网络第三方平台立即停止对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