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江苏省卫生厅获悉,今年第一季度,该省将在目前已有82个县(市、区)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在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据介绍,江苏省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首批确定在省内37个县(市、区)启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目录基础上,该省合理增补292种基本药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原则,江苏省财政对经济薄弱地区预拨补助资金9470万元。据统计,在江苏省首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37个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同比增长11%,门诊均次费用同比降低20%,基本药物销售总额10.08亿元,减轻群众药品费用负担6.61亿元。
目前,江苏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数达到82个,占县(市、区)总数的77%;实施该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12478个,占总数的83.9%。(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