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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2018年春季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1  浏览次数:106
2018年春季开学在即,为加强全省学校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广大师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2月23日,贵州省局部署于春季开学前一周至开学后半个月内,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以参加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为重点,组织全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所有学校食堂进行全面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食品留样、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帐建立等情况。对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督促立即整改,及时复查整改结果,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继续检查学校食堂落实“三个严禁”情况。即“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强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以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强化日常监督巡查,严格核实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条件、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严把人员健康关、食品进货关、食品贮存关、加工制作关,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不留死角、不存盲区,确保校园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贵州省局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在监督检查时,加强对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购进、储存、使用食品的快速检测,对快检阳性的食品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采集样品送有资质的检验部门进行实验室检验,定检为阳性的依法进行处理,充分利用食品快速检测手段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贵州省局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督促辖区各类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自查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核查整改要求落实情况。同时,督促所有学校食堂在春季开餐前对所有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进行核查,并选用适宜的方式方法对所有的工具、用具、容器和餐具等进行全面、彻底地清洗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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