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浙江  盐酸  白藜芦醇  氨基  技术  吡格列酮  吡啶  中间体  制药设备  骨科  原料药  前景广阔  武汉  中成药“避风港”或步其后尘  试剂  机构悄悄潜伏“创新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简讯 » 正文

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再接力 贵州省或将就推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23  浏览次数:92
  医药网2月11日讯 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再接力,贵州省或也将在近期就推出该项新政了。     上个月,贵州省发改委、卫计委、人社厅联合发了个文:《贵州省关于做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就是取消以药养医,降低药品、耗材和检验检查费用,并将降费所腾出的空间用于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     依据三部门联合通知,贵州省近期“腾空间”的主要政策措施将连续出台,包括:      (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17〕1941号)明确的“巩固取消药品加成成果,进一步取消医用耗材加成,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2)我省正在开展的《贵州省2018年度药品集中采购》《贵州省高值耗材网上阳光采购》;      (3)降低医疗机构检验检查服务项目价格。     上述第一条可见,贵州省是要落地国家发改委“取消耗材加成”的要求了。而且,既然是“近期”就出台政策,时间也不会太晚,快了。     除了上述三条降费措施,通知还提出,“鼓励公立医院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收入,通过优化内部运行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费用。”     也就是说,“零加成”、“阳光集中采购”这些是各公立医院都得有的规定动作,而在规定动作之外,各公立医院还可以通过一些合法、合理的自选动作来进一步降低药品和高值耗材费用。     而相关降费措施,最终应也会体现到对药品、耗材企业的要求上,产品采购降价让利是逃不了的。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展会信息 | 欢迎扫码下载展会杂志电子版 | 帮助中心 | 国际注册与认证 | 服务指南 | 黄金板块 | 本站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