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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大放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9  浏览次数:82
  医药网2月8日讯 去年5月,国务院出台重磅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拉开了社会办医大迈进的序幕。     而自2017年底至2018年初,全国不少省份也相继出台了本省鼓励社会办医的落地文件。     在国务院文件中,“放宽市场准入”部分有一项内容:“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可合理放宽规划预留空间。”这就是要对民营医院等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大型设备配置适度放开的意思了。     而赛柏蓝器械注意到,在地方版鼓励社会办医文件中,针对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有一些还是要大放开的。     今年1月出台的《广东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放开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不得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等级、床位规模作为确定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的前置条件,重点考核机构人员资质与技术服务能力等指标。”     去年12月底出台的黑龙江版实施方案:“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取消数量、地点、床位和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的限制。”     去年11月出台的天津版实施方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和审批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设置,将审核重点放在人员资质与技术服务能力上,不作服务量的要求,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探索完善、动态调整相关标准规范和研究制定新型机构标准,引导和支持医疗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另外,还有上海,今年1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上海市进一步在浦东新区对10个领域47项审批事项进行改革试点。其中就包括,“取消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核发等审批,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床位数逐步实行自主决定。”     与公立医院相比,社会办医疗机构在购买大型医用设备(主要是乙类)上,将获得更大的优先权、更多的自主权。这或也将意味着,大型医用设备的销售市场,将更多由公立医院转向民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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