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行动迅速,部署到位。组织召开全省药品生产源头规范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正式启动药品生产源头规范行动。省、市、县三级监管系统及全省药品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质量受权人共1200人与会。会后,各地市局迅速行动,相继召开会议,全面完成辖区动员部署工作。
二是责任明晰,协同到位。下发《关于开展药品生产源头规范行动的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及职责,细化工作要求,确保责任层层落实,整治工作取得合力。省局主要负责专项规范行动的组织、协调,并对各市局的工作开展情况实施督导检查;各市局负责制定本辖区规范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对辖区所有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督促工作开展,汇总工作情况,并按时上报省局;企业负责落实质量主体责任,自查自纠,建立有效的原辅料管理机制,排查及管控产品质量风险。
三是突出重点,推进到位。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问题”,列出十大类药品生产企业在原辅料使用过程中所存在的风险点,集中力量、有的放矢、深入推进。对药品生产企业使用原辅料的供应商管理情况、来源情况、储运情况、检验放行、使用、变更管理情况,开展了深入检查,督促企业使用合法、合规、合格的原辅料。
四是严格执法,查处到位。对专项行动中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做到“从快、从严”,对违法行为依法给予从重处罚、收回证书、向社会公告等处罚;通过开展监督抽验、发动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全面加强线索排查工作;加强及密切与公安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坚持案件侦办联动、协调机制,搭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平台。
五是查漏补缺,督导到位。对辖区22个地市局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实现督查100%覆盖。督查采用现场检查生产企业、查看监管档案及案件卷宗、召开座谈会的形式,掌握各市工作进度及问题,并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格监管、严格检查、严厉处罚,药品生产秩序进一步好转,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督促药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规范原辅料管理工作。行政区域内541家在产药品生产企业全面完成自查工作,共对5516个批准文号的药品涉及32234个原辅料品种实施自查。根据自查情况,企业自行停止37个原辅料的使用,自行停止2个品种的生产,报送药品注册补充申请38个,修订文件及制度1135个。
二是各级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对辖区企业实施100%覆盖检查,全面、有效排查药品质量安全隐患。重点核查药品生产企业使用原辅料的供应商管理情况、来源情况、储运情况、检验放行、使用、变更管理情况;督促生产企业使用合法、合规、合格的原辅料,变更原辅料供应商应按注册有关规定进行研究验证及申报。各级监管部门累计组织对1592家/次药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责令100家/次药品生产企业整改,实施药品安全隐患约谈21家/次,收回15家药品生产企业的GMP证书,移交稽查查处6起。
三是专项抽检数据显示全省重点企业、重点品种总体呈现稳中向好的势头。省局先后开展了三个专项抽验工作对全省重点药品生产企业、重点品种的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其中,对全省单品种销售逾5000万的72家企业101个品种实施专项抽验,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较多问题的24家企业产品实施专项抽验,对全省滴眼剂7家生产企业产品实施专项抽验,合格率均达100%。专项抽验数据显示,全省当前药品质量总体呈现稳中向好的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