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月25日讯 就在近期本报还报道了14个便宜畅销药或面临断供的尴尬局面,“廉价救命药”终于“得救”!日前国家卫计委在官网发布对《尽快把“廉价救命”老药供给保障问题提上议事日程的提案》答复函,表示近年来工信部联合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通过相关产业化专项对短缺药生产企业改造给予支持,在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中,将临床短缺药、罕见病药、儿童药的扩能改造作为支持重点,共支持30个项目实施技术改造,安排资金约3亿元。
从制度补贴税收
优惠上着手扶持
记者留意到,答复中强调:根据现行政策,符合条件的廉价药生产企业在银行贷款方面可按规定获得相应的扶持政策,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一系列鼓励科技创新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可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加计50%在所得税前扣除;企业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可以加速折旧,以及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优惠,符合条件的廉价药生产企业均可依法享受上述税收优惠。
此外,对于符合农业综合开发政策规定的“廉价救命”药品原材料种植、加工等项目,可以向当地农发机构申请支持。
“政策从制度、补贴、税收优惠上着手扶持,相信会有很多‘廉价老药’在此激励下愿意留在市场上,但‘环保关’还得靠企业自己过。”有行业观察人士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