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浙江  盐酸  白藜芦醇  氨基  技术  吡格列酮  吡啶  中间体  制药设备  骨科  原料药  前景广阔  武汉  中成药“避风港”或步其后尘  试剂  机构悄悄潜伏“创新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简讯 » 正文

兰州市今年将试点取消“以药补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1-31  浏览次数:235

    按照国家“十二五”医改规划要求,今年,兰州市将选择一家县级医院开展试点取消以药补医,理顺补偿机制改革试点,稳妥有序地革除以药补医弊端。日前,记者从兰州市卫生局了解到,此项工作将于2013年在县级医院全面推行,2015年在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同时,兰州市还将在市、县医院全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扩大临床路径管理覆盖面,落实单病种限价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在此基础上,今年,兰州市还将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卫生局提出,今年,兰州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将提高到300元,参合率巩固在94%以上,报销比例在上年基础上提高5%,扩大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启动省级医疗机构直报工作,降低省级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加强新农合管理机构建设,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网上直报。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赵汇/卢伟山))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展会信息 | 欢迎扫码下载展会杂志电子版 | 帮助中心 | 国际注册与认证 | 服务指南 | 黄金板块 | 本站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