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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未上传承诺书57家医药流通企业被点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5  浏览次数:96
  医药网1月4日讯 昨日(1月3日),上海市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推进本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将未通过本企业“两票制”信息上传账号上传本企业两票制承诺书的57家药企予以公告。       在上海之前,辽宁省也曾通报458家药企的“两票制”承诺书问题。     9月12日,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再次提醒相关企业递交药品采购“两票制”承诺书的通知》,有458家药企“两票制”承诺书存在问题。     上海的通知表示,即日起,配送到本市公立医院的药品必须由流通企业在“阳光平台”上传相应发票信息和关联关系。阳光平台将对流通企业上传发票进行系统检验,对不按规定执行“两票制”要求的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按文件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上海提出不按规定执行“两票制”要求的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按文件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而辽宁政府采购中心对逾期仍未上传或审核不合格的生产企业,暂停其所有挂网产品的挂网资格,对配送企业取消其对所有药品的配送资格。     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有315家企业尚未提交承诺书,包括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吉林敖东集团金海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湖北保鹤堂医药有限公司等。     在提交承诺书的企业中,含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在内等143家企业承诺书审核不合格。     附:上海未上传承诺书流通企业名单
 
关键词: 医药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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