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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第四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分析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4  浏览次数:90

2017年第四季度,全省共完成并公布监督抽检食品样品16588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12917批次),共发现不合格样品343批次,样品总体不合格率为2.07%。其中不合格率较高的品种为蔬菜和大桶饮用水,共检出219 批次食用农产品中农药、兽药残留指标不合格,48 批次桶装饮用水不合格。 一、农兽药残留指标不合格 第四季度监督抽检中有219批次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占不合格总数的63.84%,主要有200批次蔬菜检出氧乐果、克百威、氟虫腈、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腐霉利、毒死蜱等指标不合格,8批次淡水鱼、虾检出孔雀石绿,5批次畜禽肉中检出氯霉素、恩诺沙星等抗生素、兽药残留,6批次鸡蛋检出氟苯尼考。原因主要是在种植养殖过程中,为达到除虫防害、防治疾病、提高产量的目的而滥用农药兽药,或者种(养殖)植户未严格遵守休药期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 微生物指标包括致病性微生物和其他微生物,第四季度监督抽检中有80批次食品微生物超标,占不合格总数的23.32%,主要是桶装水、水果制品、糕点、调味品、肉制品、方便食品和薯类及膨化食品中铜绿假单胞菌、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霉菌等超标。原因主要有:原材料生产、储藏、运输的卫生环境条件把控不严;未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条件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卫生环境差,生产工具清洁不彻底,设备清洗消毒不完善,人员卫生管理不到位;产品在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中贮藏条件不达标。 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第四季度监督抽检中发现39批次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占不合格总数的11.37%,主要是部分罐头、肉制品、糕点、调味品、豆制品、酒类中着色剂、防腐剂、甜味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原因主要有:个别企业为延长产品的保质期超限量使用防腐剂;为增加产品口感,违规使用甜味剂;为修饰产品外观,违规使用着色剂;也存在因不熟悉食品安全标准、工艺水平把关不严等原因造成不合格的情况。 四、品质指标不符合标准 第四季度监督抽检中发现5批次食品品质指标不达标,占不合格总数的1.46%,主要是部分食用油及其制品、调味品、糕点、酒类中过氧化值、酸值(价)超标、标签明示值不符合要求。原因主要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到位,原材料把关不严,计量不准确,以及储运过程不符合要求以及关键工艺控制不当引起,也不排除个别食品生产经营者故意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甚至违法掺杂使假的情况。 针对监督抽检发现的问题,我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措施依法查处,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消除隐患,同时,加大跟踪抽检力度,第一时间发布监督抽检结果,进行风险解读和消费提示,方便消费者选择和监督。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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