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餐饮环节食品抽检结果的通告
(2017年第12号)
为提高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排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根据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开展2017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通知》安排,近日,在我市部分餐饮企业抽检粮食加工品、饮料、调味品、乳制品、罐头、乳制品、茶叶、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食品,共计591批次。其中合格食品586批次,不合格食品5批次。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