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总局关于加强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相关要求,重庆市局对市级检查员实行统一选派、集中管理的基础上,着力扩充专职检查员队伍,提升检查员专业能力,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检查员队伍建设迈步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
一是多渠道扩充市级专职检查员。局党组把检查员队伍专职化建设放在突出重要位置,统筹系统内外高素质人才资源向检查员队伍倾斜,采取调动、公招、聘用等多种方式充实专职检查员队伍。今年以来,从系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内外科研院校调动高级职称专业人才10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了5名既有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又有从事研发、生产企业工作经历的专技人员,同时,聘用了8人专职从事检查工作。市级层面专职检查员队伍规模扩大一倍,达到45名。专职检查员有效覆盖了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等领域,能够保证各领域检查组均由专职检查员带队,履行牵头把关职责,兼职检查员协助开展检查工作。同时对1037个兼职检查员进行调整压缩,根据其参派频次、培训效果、工作质量和企业反馈意见等综合情况,对履职不够、作用欠佳的兼职检查员予以停用,全年停用兼职检查员196名。
二是加强检查员教育培训。市局党组把检查员的教育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并列为重点培训项目,全年投入检查员专项培训经费155万元。把培训资源集中聚焦到专职检查员和兼职的骨干检查员,对承担检查组组长职责的检查员以及作为组长人选培养对象,采取组织安排到总局药审中心、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医疗器械审评中心、上海局审评认证中心等专业机构和重庆药友制药等大型企业开展专题培训,着力打造一支业务全面、技术精湛、综合素质过硬的核心团队;对兼职骨干检查员采取分领域、分专题开展集中培训、实作演练、案例分析,重点对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探讨,着力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全年培训专职检查员275人次,培训兼职骨干检查员829人次。
三是加强检查员制度化建设。市局出台了《检查员管理暂行规定》,将以前分散在各业务处室的检查员管理职责,集中到药品审评认证中心管理,由认证中心统一组织检查员的选拔、培训、选派、考核及后勤劳务保障。《暂行规定》明确了市级检查员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确定检查员必须通过资格审查、统一培训、统一考试和见习合格等检查员聘任程序,才能由市局聘任;规定检查员必须按照随机和回避的原则选派,检查组独立行使职责,对检查评价报告实行终身负责制;规定了检查员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对检查员的工作纪律及纪律监督进行了细化,确保检查员队伍建设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四是有效发挥检查员作用。2017年,开展药品注册核查216次,药品GMP检查及生产许可检查99次,药品GSP检查及许可检查302次,化妆品飞行检查及生产许可检查23次,医疗器械GMP检查及生产许可检查159次,食品生产许可检查850次。检查员严格执行检查规范,及时提供和反馈检查报告,为行政许可和生产监管提供有力技术支持,全年因技术检查不合格而不予许可228家,收回药品GMP证书8张,撤销药品GSP证书8张,责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停产14家。
通过强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制度规范、提升检查员履职能力,我市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已初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