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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采取“三督五查”方式对全省药品流通监管环节开展工作督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2  浏览次数:91
今年11月中旬以来,黑龙江省局共组织8个检查组,抽调40名专业检查员,对13个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市2017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查组创新督查方法,采取“对照汇报查、对照报告查、带着重点查,督任务、督进度、督问题、督实招、督实效”的“三查五督”的检查办法,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药品购销渠道的合法性和储运温度的稳定性”等监管核心,对各地监管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并随机抽查240家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等单位,其中医疗机构、疫苗接种单位是第一次纳入督查检查范围。通过督查发现各类经营使用单位存在购进手续不齐全、处方药开架摆放等问题共计100余项,针对检查出的问题,黑龙江省局将督办各地一查到底,务求实效。各地将以这次督查工作为新起点,积极处置问题,监督整改,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整章建制,不断促进监管工作新提升,实现以查促建、以查促改、以查促管的工作目的。
在今后工作中,黑龙江省局在药品流通监管环节将把督查工作作为推进落实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其上通下达的“直通车”和监管工作“助推器”作用,不断推动监管工作走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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