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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积极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2  浏览次数:82
国家九部委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通知后,辽宁省食药监局高度重视,注重统筹推进,强化整治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坚持统筹推进,完善工作责任体系。成立省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由省食药监局牵头的主体责任落实组、由省工商局牵头的虚假广告整治组以及由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牵头的社会共治组等三个专项工作组,进一步细化分工,落实责任。成立专门协调机构,从省局相关处室抽调人员,实施集中办公,专职负责整治办日常工作。通过省政府食安办召集各市食安办、食药局主要领导召开整治工作现场会和各部门参加的协调会,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抓好落实。截至11月底,全省各级食安办、公安、商务、工商、食药监、通信、广电、网信办、出入境等部门全部以会议形式将工作安排到位。
二是坚持主动作为,破解整治工作难题。针对利用会议等形式进行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行为缺少政策定性的问题,与工商、公安等部门商议,制定出台工作指导意见,明确通过会议推广宣传食品、保健食品,推广宣传内容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食品、保健食品推广宣传的规定;依法不能认定为广告行为的推广宣传形式,存在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进行查处;将利用媒体广告、会议营销、电信营销等方式向老年人等群体高价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的诈骗行为,为实施欺诈、虚假宣传而购买、持有、传播特定人群的姓名、电话号码、居住地址、身体健康情况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以低档食品冒充高档食品和以过期食品冒充未过期食品的生产销售行为等7种情形明确纳入移交公安机关范围,明确法律依据,进一步落实监管职责。截止目前,大连市已端掉会议营销等各类窝点16个,现场驱散参会人员2000余人,公安机关破获保健食品类犯罪案件48起,打掉犯罪团伙3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1人,涉案总价值达3000余万元。
三是坚持部门合治,取得阶段性成效。省食药监局对系统内开展整治工作明确提出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按时上报生产、经营、案件查办统计台账,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网上销售平台开办者、保健食品批发企业、保健食品专营店,设有保健食品销售专柜的大型超市负责人全覆盖开展见面约谈等具体要求。省工商局、公安厅等部门分别召开全省会议,通报监测情况,部署监管任务。各地公安系统成立专项工作组,强化行刑衔接,定向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截至11月底,全省共检查保健食品销售单位4879户次,责令整改110户,行政立案72件,罚没金额200余万元;删除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有害信息400余条,在全省范围内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37个产品采取下架停止销售行政措施。刑事立案179起,破案126起,涉案金额超过1亿元,刑事拘留43人,取保候审35人,端掉窝点39个,打掉团伙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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