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昨天公布的本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时间表:本市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今年2月1日起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使用的药品全部实施零差率销售;3月16日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只能在国家基本药物和本市增补药物的范围内配备使用药品,688种药品取消药品15%的加成费用,百分之百地实行零差率销售、公开招标。
为确保平稳过渡和顺利衔接,在今年2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目前各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存的国家基本药物和本市增补药物(两个目录合计688种)范围之外的药品仍可继续销售,但也必须同时实施零差率销售。自3月16日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只能在国家基本药物和本市增补药物的范围内配备使用药品,全部实施零差率销售。
上海市卫生局局长徐建光表示,作为今年医改的“前奏曲”与“重头戏”,从2月1日起进入全市23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688种药品,取消药品15%的加成费用,百分之百地实行零差率销售、公开招标。届时,市民前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医药费用支出至少比以往下降15%以上。原来上海基层95%以上的用药,都已包含在目录范围中,完全可以确保市民的基本用药。确因病情需要,患者还可以使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出的处方购药。 (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