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卫生部获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全民基本医保制度框架初步形成,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不断创新。全民基本医保制度建设推进迅速、成效显著,初步形成了以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城乡医疗救助为兜底的中国特色医保制度体系,织起了世界上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安全网,为“病有所医”提供了制度保障,在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方面迈出关键性步伐。城乡居民个人看病费用负担有所减轻,“小病拖、大病扛”的现象逐步减少,全民基本医保制度得到群众广泛拥护。
推广就医“一卡通”,实现统筹区域内医药费用即时结算。江苏、福建、湖南、云南、陕西、青海等18省开展省内异地就医即时联网结算,上海、海南等地探索跨省“点对点”联网或委托结算,减少了群众“跑腿”、垫资。
推进付费方式改革,一些地方如北京、上海、江苏镇江、广东东莞、云南禄丰、宁夏盐池等地,探索按病种、按人头和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吉林长春、四川成都等地探索医保付费“谈判机制”,遏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减轻患者看病负担。
一些地方创新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例如广东湛江、河南洛阳、江苏江阴、贵州六盘水等地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服务,取得良好效果。一些地方探索基本医保制度城乡统筹改革,例如,天津、重庆、宁夏以省为单位,以及湖北鄂州、浙江嘉兴、海南三亚等40多个城市实现了基本医保制度的城乡统筹。基本医保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由点到面的格局正在形成。
商业健康保险得到积极发展。2010年商业健康保险保费达到677.5亿元,比2008年增长15.7%。(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