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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多措并举强力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专项治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5  浏览次数:65
为加强全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批发市场销售行为,今年以来,全省各地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结合实际,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专项治理。截至目前,全省83个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均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与入场销售者签订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67个批发市场配备了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26个批发市场委托有资质且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承担抽检任务,发现存在突出问题或风险隐患的批发市场14个,监督抽检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农产品36批次,整改批发市场开办者19个,查处违法案件26件,通报有关部门1件,有力规范了批发市场销售行为。
一是制定方案,健全制度。根据国家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了《甘肃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指导意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办法推进方案》,与省农牧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制度的意见》,使基层在监管中有了明确的指导方向和实践依据。
二是加强检查,摸清底数。全面清查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主体资质,逐一检查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履行义务情况,摸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业户底数,认真梳理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经营规律, 探索建立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
三是明确标准,规范管理。明确“划行规市、卫生环境、亮证经营、索证索票、购销记录、协议入场、质量承诺、制度建设、信息公示、农残检测”等10项重点内容和治理标准,改造提升农贸批发市场,对新建市场及早介入、超前谋划,每个市州在2016年基础上至少增加一个规范化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管理和创建工作。
四是索证倒逼,严格准入。对本省的食用农产品,通过 “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追溯生产源头等相关信息;对外来的食用农产品,按照“整治抓源头、规范抓两头”的思路,从堵源头管批发、抓源头促批发入手,坚持索证索票倒逼机制,抓使用倒逼零售、抓零售倒逼批发、抓批发倒逼产地,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认真查验“三品一标”证明,切实把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关,加强食用农产品“三产一凭证”管理,实现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统一。
五是督促检查,靠实责任。坚持一手抓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手抓监管责任的落实,以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为抓手,督促开办方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入场经营者档案、落实食用农产品自检制度等,督促市场销售者履行进货查验等相关义务。省局抽调市局、区局监管人员组成体系检查组,检查了兰州市7个大型批发市场,通报了体系检查情况,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好的3个批发市场各处罚款20万元。截止目前,全省共快速检测食用农产品58个品种、613550批次,其中7976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8.7%。
六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通过召开联席工作会议、集中动员会、张贴板报、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全面学习、广泛宣传总局下发的《办法》和《通知》,进一步统一思想,靠实责任,明确要求,为推进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全省共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和畜禽水产品知识培训班120余次,培训管理服务相对人员1.3万多人(次),培训监管执法办案人员8000多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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