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餐饮重点环节经营秩序,防范食品安全事故,辽宁省自8月份开始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旅游景区及学校周边食品餐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省各级食药监管部门以旅游景区及周边“农家乐”、“渔家乐”等季节性营业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内咖啡馆、饭店等食品销售单位,以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的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校外托餐经营者(小饭桌)为重点,持续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以及贮存、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餐饮单位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制度。
专项整治期间,全省累计检查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8152户、学校食堂9557户、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及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9394户,责令整改1477户,约谈责任人265人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28件,罚没款59万元,取缔校园周边无证经营食品业户95户。发放宣传材料1.6万份,引导旅游景区及其周边小餐饮办理小餐饮经营许可446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