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绩效考核制度、推进院务公开、建立黑名单制度、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对公立医院管理、监管、用人,医务人员考核、薪酬、晋升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
《方案》提出,强化绩效考核制度,将政府、举办主体对医院的绩效考核落实到科室和医务人员,对不同岗位、不同职级医务人员实行分类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并作为职务任免的重要参考。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方案》明确,强化政府对医院的监管职能,重点加强对各级各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以及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的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形成全行业、多元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建立问责机制,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装备准入和退出机制。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10%。
《方案》明确,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医疗质量安全院、科两级责任制。城市公立医院要积极为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人才,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或对口帮扶的医疗机构累计服务不少于一年。(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