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德国等15个欧洲国家宣布批准阿替普酶用于卒中症状出现后4.5小时之内、且之前已经排除颅内出血的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进行溶栓治疗。
阿替普酶是一种重组组织型纤维蛋白酶原激活剂(rt-PA),是天然组织型纤维蛋白酶原激活物的基因重组产物,其所具有的生物活性使其能够清除通常在血流中形成的小血栓。这是目前唯一一种具有急性缺血性卒中溶栓治疗适应证的药物,并获得了国际治疗指南的推荐。建议它在出现卒中症状后应尽早使用,从而将患者获得临床受益的机会最大化。
自1987年以来,阿替普酶的多个适应证早已在全球诸多国家获得批准。在1996年之后,阿替普酶获准在急性缺血性卒中症状出现后的3小时治疗时间窗内使用。一项汇总分析显示,在安慰剂对照研究中,与不接受溶栓治疗的安慰剂组患者相比,在症状出现后180分钟之内接受阿替普酶治疗的患者在3个月后不出现残疾或仅出现轻微残疾的可能性至少高出30%。
有关专家表示,尽管已有最新获准的治疗时间窗,毫无延迟的将卒中患者收治入院并开始治疗仍然至关重要。越早进行干预,患者可能获得的受益就越多。另一方面,因各种原因在发病后3~4.5小时才就诊的患者现在也可获益于阿替普酶治疗,其卒中临床结局也有可能获得改善。
这一批准是基于“欧洲协作急性卒中研究(ECASS 3)”。这是一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该研究首次证实在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中,症状出现后3~4.5小时这一延长的治疗时间窗内给予阿替普酶溶栓治疗可增加良好的临床结局的出现机会。所谓良好的临床结局是指仅有轻微残疾或无任何残疾。此项研究在15个欧洲国家纳入821名患者。
“在过去的10年间,溶栓治疗已经成为急性缺血性卒中的标准治疗方法,而ECASS 3正是这10年间最为重要的、具有开创性意义的急性卒中临床研究。”ECASS3主要研究者、欧洲卒中组织(ESO)创始主席Werner Hacke教授强调道,“此项批准将进一步增强医生使用阿替普酶溶栓的信心。”其实,欧洲卒中组织的相关指南在2009年的更新早已推荐阿替普酶用于超过3小时治疗窗的患者治疗。
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全球范围内每年有570万人死于卒中。在那些卒中幸存者中,有40%的人伴有中度至中度残疾,10%的患者需要接受住院看护。(中国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