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1月24日讯 加急!11月23日晚,网络流传了一份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控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知情人士透露,该文件,不久将在卫计委网站发布。
这份写有“加急”字样的文件,提到,截至2017 年8 月,广东省仍有部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市、县(市、区)的药占比未降到30%以下,影响全省医改任务的完成进度。
通知明确提出,特别是前四批7 个试点市和62 个县(市、区)务必在年底前达到要求。
该通知提出两个工作目标:
1.2017 年年底前四批7 个试点市以及62 个县(市、区)公立医院药占比总体均降到30%以下;
2.2018 年全省公立医院药占比降到30%以下。
为完成降低药占比的目标,通知提出5项措施,降低虚高药价!
各地各医疗机构要将药品控费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通过以下措施,切实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要认真落实药品集中采购“四个允许”政策,重点要加强对议价品种和非医保目录药品(自费药品)的采购管理,以医联体等形式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谈判采购,
提高议价能力;
要认真落实“两票制”,医疗机构可组团集中配送,提高配送率;
要落实基本药物制度,鼓励优先选用价格适宜、质量和疗效保障的基本药物;
要加强阳光用药制度建设,重点对超常规使用的药品,辅助性、营养性高价药品和非医保目录药品(自费药品)的监管;
要完善落实处方点评制度,严肃查处“大处方”等行为,促进合理用药。
此外,通知还提出,11月30日前,各地市、各县(市、区)(县级数据由有关市汇总后报送)要将重新核算过的2017 年1-10 月药占比指标,除按原来报送渠道报送外,同时报送广东省卫计委药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