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始终把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作为四川全系统全面深化改革首要任务,积极突出“三四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一是简政放权突出“三个放”。进一步提升对“简化弱化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的认识,勇于放手;先后向各市(州)下放14个大项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行“两证合一”,坚决放权;出台《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推进药械第三方物流发展的意见》等制度,优化审批大胆放开。二是转变监管方式突出“四个二”。注重“责任落实、制度建设”两个强化,全面推进网格化监管,印发60多项制度,填补监管的空白和盲区;抓好“行政审批工作、稽查执法案卷”两个评查,确保每一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都合法合规、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推行“抽检、行政执法”两个信息公开,截止目前,全年抽检食品药品8万余批次,发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36期、药品质量公告3期,食品药品立案19324件;利用“12331”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平台和社会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政风行风、食品药品安全状况”两个满意度测评,积极推进社会共治。三是助推发展突出“三服务”。推行“两集中、两到位”,优化窗口服务;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着力政策服务;出台《四川省创新医疗器械审批程序》,窗口前移,加强现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