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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关于发布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等5项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17年第178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3  浏览次数:84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超声理疗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超声洁牙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视野计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防褥疮气床垫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2.超声理疗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3.超声洁牙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4.视野计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5.防褥疮气床垫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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