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历时3个多月的安徽省特殊药品经营流向专项检查工作圆满结束。经过全面检查,全省特殊药品经营流向基本正常,未发现特殊药品销售流弊,有效保障了临床用药。
一是检查重点突出。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相关企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购进、验收、储存、销售、运输、邮寄、送达等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安全管理及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情况,麻醉药品仓储监控与110联网情况,特殊药品生产流通信息报告系统使用情况等进行详细检查,并抽取相应经营品种进行批次跟踪和流向检查,对购进、销售单位资质及付款方式进行核查。
二是实现检查全覆盖。各市、直管县局结合日常监管,重点对全省28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123家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检查发现有26家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半年以上不经营,对其中长期不经营的企业动员其注销相关经营范围,对准备经营的企业要求其软硬件设施要保持符合经营许可条件并做好培训工作。专项检查中,对医疗用毒性药品、肽类激素、蛋白同化制剂经营企业也进行了全覆盖检查。
三是强化抽查和督导。安徽省局根据各市检查进度及发现的问题,适时派出检查组,抽查了合肥、阜阳、亳州及宿州市部分特药经营企业,并对随机抽取的销售对象进行了流向延伸检查。检查中,对市局特药监管工作进行了督查,并对基层监管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方法指导,督促基层监管部门切实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管要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