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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2011年共行政处罚4万多案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1-18  浏览次数:268

    在近日召开的2012年全国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作工作报告,他指出,2011年,卫生部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24项,行政处罚案件4万余件。

  陈啸宏说,2011年,中央与地方对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的投入不断加大,全面启动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房屋建设,为中西部县级卫生监督机构配备执法装备,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和执法条件得到改善。一年来,各地在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扎实工作,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全国共监督检查各类监管对象253万多户次,监督抽检43万件样品,行政处罚案件4万余件,罚款金额近6000万元。卫生部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24项、公布实施21项,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建立食品添加剂等6个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建立覆盖32个省级、244个地市级和716个县级的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在110个地市和620个县建立近2万个饮用水监测点,职业病哨点监测网络由72个增加到120个。将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健康咨询、饮用水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五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饮用水安全等突出问题,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陈啸宏强调, 2012年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要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即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深入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大力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力度,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法制网 胡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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