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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创新推行“阳光作坊”工程成效明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5  浏览次数:66
2015年开始,杭州市在建德试点实施透明阳光小作坊建设工程,通过定点实时播放小作坊生产过程,破除阻碍生产与销售之间的最后屏障,提升消费者的食品安全“获得感”。截至目前,已完成203家无证小作坊整改工作,其中登记备案116家,关停取缔84家,提升改造3家,整改率达100%;已建成“阳光作坊”51家,农贸市场覆盖率达37%,小作坊“脏乱差”状况得到显著改善。

一、创新模式,打造食品安全监管闭环

一是技术先行。依靠互联网技术,在小作坊生产区域和农贸市场销售摊位分别安装监控摄像头、显示器,将食品生产加工全过程的影像在消费场所实时播放,并实现“画面可储存、问题可核实、事故可追溯”,通过固化证据,倒逼生产经营者形成主体责任意识,引导消费者参与监管,共同破除小作坊整治问题易反弹困境。
二是分步推进。通过前期的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小作坊的品种类别、生产规模、地域分布及销售区域等情况,并确定将新安江农贸市场内的13家卤制品作坊户作为改造试点,并逐步向全市推广。截至目前,共投入30余万元在6个农贸市场建成“阳光作坊”51家,惠及新安江、三都、乾潭、梅城和大同等5个乡镇(街道)。
三是执法并行。在开展“可视化”监管的同时,先后组织“舌尖安全”专项子夜执法行动11次,对前期摸底排查并登记在册的辖区内203家小作坊进行集中突击检查。共计查处小作坊滥用食品添加剂案件22件,罚没款42.7万元,并及时通过食品生产黑名单进行公示,在该行业内部和小作坊经营区域形成有效震慑。

二、完善机制,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提高准入门槛。在缺乏细化标准和操作规范的情况下,参照《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因地制宜制定小作坊核查制度、场所规范、监督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对小作坊选址、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部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对阳光作坊建设工程的职责进行细化,填补“阳光作坊”监管制度空白。
二是实施动态监管。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行动,对全市116家处于正常经营中的小作坊实施全覆盖抽检,重点关注环境条件、卫生要求、厂房场所、设备设施及食品添加剂使用等行为。截至目前,共抽检小作坊产品413批次,合格产品409批次,合格率达99%以上。
三是注重示范引领。借助该市开展“建功立德”大讨论和“德文化”宣传的强势劲头,积极动员小作坊户主参与,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先后吸引人民网、中国食品安全报、浙江卫视等20家新闻媒体对“阳光作坊”建设工作中突出的经营户进行宣传报道,激发全市小作坊经营户整治积极性。

三、多方联动,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

一是建立责任清单。落实“三大责任”,将透明阳光作坊建设纳入乡镇(街道)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建立“阳光作坊”的管理模式,落实小作坊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制定“阳光作坊”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小作坊规范标准,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形成监管队伍强、监管责任明、管理制度清的监管体系。
二是形成部门合力。联合市场监管、教育、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将透明阳光小作坊建设工程同市场摊位招标、学校食堂配送、公共项目招投标等关联,以倒逼机制切实有效地增强小作坊生产经营主体的自我提升主动性,减少整治规范行动阻力。
三是依托基层网格。制定工作规则,建立乡镇(街道)食安办、食品安全专管员、协管员等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格力量,共计958人,将透明阳光作坊建设目标纳入对其的考核,抓好“阳光作坊”建设过程中的调查摸底、规范指导、督查整改等各环节,确保执行到位,有效补充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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