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贫困人口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基本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市里为贫困人口建立起“四重保障”制度,即新农合、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和政府保障(政府购买商业医疗补充保险、政府专项救助基金等)。
今年西安市级财政安排涉贫资金2.1亿元,用于资助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项目等方面,各区县仅在购买商业补充保险和建立专项基金方面投入就达到2023万元,为贫困人口建立最后一道保障。通过四重保障制度,使西安市贫困人口实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个人当年实际医疗费用负担不超过3000元。
此外,三秦都市报记者还了解到,西安市还实行重病兜底保障,对贫困人口中医疗费用负担重、家庭中多人患重病和残障家庭,通过“四重保障”、民政救助和专项基金,实行兜底保障,全市在册贫困户中的2739户残障家庭落实各项救助3956人次,补(救)助资金1230多万元。(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