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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局“四结合”推进小药店、小诊所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8  浏览次数:70
根据食药总局和省局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宁波市局在辖区内“四结合”力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专项整治期间,全市共检查药店2603家,核查药店自查整改报告2603份,责令整改药店282家,立案查处药店18家;检查诊所2658家,核查诊所自查整改报告2598份,责令整改诊所256家,立案查处诊所28家,
一是以落实责任为主线,注重与监管约谈相结合。明确药品监管科为此次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负责专项整治的计划、协调、处置、汇总等工作,全程跟踪指导检查督查。各县级局在检查中发现可疑药品时,立即实施监督抽样;基层所发现违法违规情况的,一查到底,查处有难度时,科室执法人员及时支援;有案件线索的,及时移交稽查大队。
二是以检查督查为抓手,注重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宁波市局在年初中作中即把小药店、小诊所的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点检查和药品抽样计划,促进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各县级局在平安创建和中药饮片“固本创优”专项检查中也把药店、诊所的整治列入检查内容。药店的检查结果按照《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监管办法》要求,列入信用评定;诊所的检查情况按照《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时处置并抄告当地卫计部门。
三是以查找问题为导向,注重与风险排查相结合。各县级局按照省局、市局总体要求,结合历年来检查发现的问题,因地制宜制订专项整治计划,对问题较多和风险较高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各县级局认真督促指导药店、诊所做好自查整改工作,专项整治工作中未发现无故不提交自查整改报告的情况。
四是以综合治理为目标,注重与示范创建相结合。宁波市局结合“药品安全你我同行”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检查验收、护航十九大等重大事项,对市辖区药店、诊所药品安全情况展开检查调研,通过深入调研,发现问题,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市局专门邀请了社会监督员对四个片区开展了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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