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底,四川省将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整治的对象包括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单位,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以及广告发布单位,涵盖了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销售全环节。
四川省食品安全办、公安部门、商务部门、工商部门、新闻出版广电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通信管理部门、网信部门等九部门将联合行动,重点整治未经许可生产、经营和进口食品、保健食品行为;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此次整治将开展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排查;组织对非实体店经营单位排查;重点开展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功效、虚假宣传产品的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加大对食品作虚假宣传、功能声称等违法广告行为的监管处罚力度;科普宣传引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