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已要求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处理,并要求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将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布了2017年第24期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对手术衣、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等4个品种110批(台)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检情况进行了公告。其中被抽检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涉及7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4个品种7批(台);被抽检项目为标识标签、说明书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涉及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1个品种2台;抽检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涉及63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2个品种101批(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