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0月24日讯 记者10月23日从黑龙江省卫计委获悉,黑龙江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今年将全面推行按病种收费。以“打包式”收费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费用负担。
黑龙江日前出台《推进按病种收付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017年年底前,在省内各地市实行按病种收付费的病种数量不少于100个。这些病种全部纳入基本医保。
按病种收费以医疗服务合理成本为基础,同时体现医疗技术和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原则上实行最高限价管理。这一收费标准覆盖患者从入院到出院期间,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检查检验、药品等各种费用。病种费用外不另行收费,各医疗机构不得将入院后的检查检验费用转为门诊收费。
黑龙江省提出,各地将按病种收费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并建立相应监督评价机制。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循病种诊疗规范,确保医疗服务质量,不得推诿患者,不得无故缩短住院时间、分解患者住院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