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7年 第148号
中秋节前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节前食品专项监督抽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月饼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月饼354批次,未检验出不合格产品,合格率为100%。
本次专项重点抽检经营单位,覆盖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及餐饮环节,流通环节包括超市、商场、专卖店、网上商城等,餐饮环节主要为各大酒店酒楼等。共抽检被抽样单位135家,涉及生产企业(包括委托生产企业)157家。检验项目涉及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菌落总数等24项。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 食品抽检合格信息-20170921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