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先行先试,努力提升大型企业监管能力。出台《广州市食品生产检查员管理办法》,探索建立以现有执法人员为基础,以技术人员为补充的食品生产检查员队伍,通过遴选、培训考核和择优选拔,不断推进检查员队伍的专业化;开发完善食品生产全过程动态监管平台,该平台包括企业端和监管端,其中,监管端集成了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许可、监督抽检、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和风险分级等信息,便于监管人员全面掌握企业情况,及时分析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同时,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可通过平台随时掌握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全过程的动态信息、全市食品生产主要原料的来源、食品生产过程信息、产品流向等,对企业录入和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并预警,强化全过程监管与食品安全风险的控制,实现监管的动态性。
二是严格监管,督促落实大型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和监督抽样检验等日常监管工作,同时,督促企业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建立完善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首要责任、主管人员负直接责任、从业人员负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通知》,指导企业做好食品安全培训,制作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模板,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培训完成率100%、管理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的目标;加大在规模以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中推行良好生产规范的力度,举办广州市食品生产行业HACCP体系培训。目前,全市有108家食品生产企业已通过ISO2200或HACCP认证。
三是加强共治,充分发挥大型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召开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和行业协会征求意见会,听取企业和协会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编印《广州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经验交流集》,组织实施HACCP管理体系现场观摩,召开企业经验交流会,搭建学习交流平台,营造学先进、促管理的氛围,促进食品行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的整体提升;指导企业自发成立食品质量安全协会,由协会承担起食品安全培训、宣传和咨询等功能,积极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与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印发《广州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通过鼓励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加大了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广度和深度,保险机构组织的第三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