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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管理综合服务功能标准提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5  浏览次数:8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印发2017版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作为时隔5年之后的修订版,新版评审标准及核心指标强化了对三级中医医院感染管理和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要求,并要求各地不得对此进行删减。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同期发布。

    据介绍,此次对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的修订,旨在顺应医改不断深入、中医医院的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的形势,对中医医院的建设和管理提出新要求。记者对照2012版《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后发现,两版《评审标准》都分为中医药服务功能、综合服务功能、党的建设3部分。但新版《核心指标》首次对三甲中医医院感染管理部分划定分数线,要求该部分总分不得低于21分。此外,两版《核心指标》在具体分值要求上有所调整。新版《核心标准》对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总分要求大幅提升,三甲中医院该部分得分从2012版的不低于300分,提高至新版的不低于340分;三乙中医院也从2012版的不低于245分,提至280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指出,此次发布的文件是开展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的基本依据,各地对此不得进行删减。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可遵循“内容可增不减,标准可升不降”的原则,以附加条款的形式体现本辖区中医药工作重点、医院管理实际等。调整后的标准报该局核准后方可发布使用。(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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