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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药品监管盯紧流通环节 未经批准涉药网站入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1-10  浏览次数:260

    某退休干部老贾从网上买了两盒药,说是治疗关节痛特别有效。几百块钱付了,后来才发现,那个药根本不治病,其实只是种保健食品。网络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案件近年来频频发生。1月8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省食药监管局已下发通知,对2012年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做出安排,其中一条就加强了对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网站的监管,严禁违规操作和违法发布药品信息,对未经批准的涉药网站,将提请通信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并列入“黑名单”。

    通知要求各市食药监管部门要做好五方面的药品监管工作。在药品市场日常监管方面,加大经营环节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监督检查力度,对出租证照票据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和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续不全仍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导致流入非法渠道的,一律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违规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监管,严禁药品经营企业从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购进中药饮片,严禁药品经营企业从事中药饮片分装,一经发现,依法进行查处,并核减中药饮片经营范围。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此外,还将加强疫苗流通环节质量监管及药品仓储管理,2012年6月底前,实现全省所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疫苗经营企业和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药品仓储温湿度在线监控。

    在基本药物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方面,强化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监管,同时按照国家食药监管局要求,到2012年2月底,实现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不按规定开展基本药物品种核注核销的批发企业不得承担基本药物配送工作。2012年,我省将加强药品广告和广告品种监管,严厉打击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和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的行为。继续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对严重违法广告药品实施区域禁售,强制下架。对药品广告中标识的销售单位加大检查力度,发现出租柜台、违规销售停售品种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加强对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网站的监管。组织开展对互联网信息(交易)服务网站的监督检查,严禁违规操作和违法发布药品信息,对存在问题的网站,进行行政告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收回资格证书,并通报通信管理部门予以关闭。对未经批准的涉药网站,提请通信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并列入“黑名单”。

    此外,今年我省还将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建立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档案和药品质量管理诚信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同时,继续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 (山西新闻网-三晋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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