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8月14日起,在全省范围内专项检查中药提取物,重点在中药提取物生产企业、中药生产企业和集团内共用、异地设立提取车间的药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确保提取物生产、使用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切实提升我省中药制剂质量安全水平。
中药提取物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提取物生产备案情况,按照药品GMP要求组织生产情况,是否存在外购中药提取物进行贴牌生产行为;中药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提取物使用备案情况,对提取物的质量评估和供应商审计情况,生产过程中是否物料平衡,是否存在使用非法提取物的行为;集团内共用、异地设立提取车间的药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提取物生产和质量管理情况,在提取物贮存、包装、运输等方面的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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