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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原料药市场支配地位将有所“定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8  浏览次数:129
    短缺药因为价格过低出现“招标死”、“中标死”的情况近年来已成不少医药企业不可承受之痛。对此,日前,我国已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让政府成为协调员,把企业、采购方、医院、专家请到一起,在保证供应稳定的前提下,商量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

    短缺药品、原料药市场价格将告别野蛮生长。8月14日,国家发改委就《短缺药品和原料药经营者价格行为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全面界定了相关药品经营者垄断协议的表现形式等,拟明确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或低价进行交易,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独家交易。其实,就在一个多月前,国家卫计委副主任曾益新直言部分短缺药出现招标价格过低的“中标死”情况。因此,业内指出,短缺药原料药避免垄断相当重要,但在拦住过高药价的同时,也需保证药品中标价格不至于过低,让价格能合理反应市场供需关系。

  “定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按照《征求意见稿》定义,短缺药品,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不能正常供应的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而原料药,则指用于生产药物制剂的化学或天然原料。

  当前,我国短缺药品和原料药经营者价格违法现象频发,由于短缺药品和原料药客观上具有稀缺性的特点,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通过价格违法行为牟取私利破坏竞争。2011年以来,全国价格主管部门相继查处了盐酸异丙嗪、别嘌醇片、艾司唑仑、异烟肼等多起短缺药品和原料药经营者实施的价格垄断行为。

  而本次,《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达成垄断协议的形式既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书面、口头、邮件、微信、短信等方式达成的垄断协议。

  具体来说,《征求意见稿》拟明确,具有竞争关系的短缺药品和原料药经营者之间,不得达成包括固定或变更价格水平、价格变动幅度、固定或变更投标价格等10项横向价格垄断协议。与此同时,短缺药品和原料药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之间,不得达成维持转售价格的纵向垄断协议,包括固定向第三人转售药品的价格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药品的最低价格。

  对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做法,《征求意见稿》则规定的更为细致,包括不得滥用地位实施独家交易、拒绝交易、限定交易、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都有明确的形容。

  在业内看来,本次《征求意见稿》是我国解决药品供应问题政策包中十分重要的一项内容,“近年来,医疗领域的垄断行为一直是有关部门的监管重点,但目前我国现行价格法、反垄断法律法规,难以对短缺药品和原料药行业价格行为具体适用提供明确的指引;另一方面,短缺药品和原料药价格形成机制非常复杂,垄断行为很难判定,《征求意见稿》将对规范短缺药品和原料药市场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建立药品购销的公平市场环境有重要作用。”

  垄断的原料药 数十倍的价差

  在本轮医改过程中,很多人都将看病贵的板子打在了药企身上,但不少药企却直言,原料药垄断导致的价格上涨也让它们有苦难言。“现在,我国的医药行业内也出现了垄断的问题,特别是原料药领域,部分商业公司将几个药品批准文号都握在手中,让药价从原料开始就呈现几倍甚至十倍的增值。”有药企负责人抱怨般地表示。

  北京市医药行业协会曾披露信息显示,近年来,部分品种普药的原料药垄断经营现象日益严重。特别是有些生产厂家较少的普药原料药,厂家生产出原料药后并不直接卖给药品制剂企业,而是先卖给某个商业公司,商业公司几个月后再转手将原料药卖出,价格成倍上涨。

  该协会举例称,比如2011年10月到2013年5月,“信龙去痱水”的主要原料麝香草酚的价格,就从275元/公斤暴涨到8808元/公斤;2010年3月到2013年5月,硫磺软膏主要原料升华硫的价格,从18.5元/公斤暴涨到400元/公斤。

  “大部分化学原料药的生产厂商较少,一些有实力的企业便与生产厂商或经销公司签订包销协议,垄断经营,控制市场,获取非法巨额利润。原料价格上扬,势必让成药价格水涨船高,这已经成为造成药品价格大幅上涨的一大原因。”哈药集团旗下一家医药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透露。

  值得关注的是,不甘受制于原料药企业,一些制药厂也曾经联手进行抵制,但原料药企业往往通过分别击破的方式,让制药企业的反抗功亏一篑。

  一家北京药企高管就坦言,原料药恣意涨价可能导致两大后果,一是成药价格也跟着大踏步上扬,另外就是由于基本药物的终端价格透明,有时价格操纵无法达到目的,只能逼迫生产企业停产,这将让患者的利益受损。

  “毋庸置疑,这种垄断是从民众包里抢钱。”上述药企负责人直言。近几年,中外政府反垄断调查范围逐渐涉及越来越多的行业,因此,不少人期望政府能在这场原料药垄断价格战中,为他们“主持公道”。

  “中标死”的短缺药

  另一方面,对于短缺药,市场上却出现了政府再三鼓励、需求十分稳定,企业却总是“不情不愿”的情况。前段时间,某药企在全国范围内召回一种治疗重症肌无力的必备药物——溴吡斯的明片,造成该药品供应断货,有些患者在市场上遍寻一月仍无果。类似的状况并不少见。近年来,被媒体报道过的短缺药物有鱼精蛋白、他巴唑、放线菌素D、促皮质素等等。这类药品有一个共同点,即价格不高、临床用量少、仅有一两家企业生产。但是少了它,不是找不到替代药物,就是替代药物价格奇高无比,令患者难以承受。仅售7.8元的注射用促皮质素在黑市上一度被炒到4000元,价格翻了500倍,仍一盒难求。

  从生产环节看,由于发病率低、用量小,这些“小众药”的原料、生产线等成本难以摊薄;有些药物即使能在政策范围内提价,受到疾病发病率影响,需求量也不会有太大变化,涨价带来的收益弥补不了其他方面的“不经济”。比如,放线菌素D治疗的婴儿细胞瘤发病率只有百万分之几,临床需求量非常小,几次涨价后一支不足20元钱,每个患者一个疗程的使用量不超过12支,厂家觉得无利可图,缺乏生产动力。从销售环节看,目前我国的药品上市受到严格的GMP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管,如果不能进入政府采购目录、医保目录和医院的采购目录,药品渠道和销量缺乏保障。因此,从厂家到医院无人属意、处处“难产”,使短缺成为该类药物的常态。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药品管理工作情况报告》、《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报告》时,严以新、辜胜阻、史莲喜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都谈到药品短缺、供求失衡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原卫生部部长陈竺就直言,当前一些低价药,包括若干急救用药和一些重要疾病的基本用药存在全国性短缺的现象,由此造成的药品可及性问题非常突出,危及患者的生命,“短缺药品中有的是抗休克药,有的是治疗心力衰竭药,有的是治疗白血病和癌症的药,有的是结核病、艾滋病的基本用药。

  “按道理药品不应该出现短缺的情况,实际上也没有出现大面积药品短缺。”国家卫计委副主任曾益新直言,部分药品出现短缺的关键原因之一就是业界所称的“中标死”,即药品中标后过段时间就消失了。“药品招标价格低出发点是好的,但难以持续,要尊重市场规律,不能让企业长久亏本供应。”曾益新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政府协调,而本次《意见》出台就是要着手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即在基本反映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尊重供需双方意愿的基础上,通过政府的协调机制,让药品供应回到比较稳定的状态。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实际上,短缺药因为价格过低出现“招标死”、“中标死”的情况近年来已成不少医药企业不可承受之痛。就连曾益新也坦言,这种现象确实在一些地方出现过,虽然药品招标价格低并非坏事,出发点是良好的,但有时价格压得低,企业即使中标,长远来看生产多盈利不多,难以持续。

  对此,日前,我国已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让政府成为协调员,把企业、采购方、医院、专家请到一起,在保证供应稳定的前提下,商量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从政策释放的信号来看,目前政府确实是希望寻求一个平衡点,既保证短缺药不出现垄断的前提下,又能让药厂获得一定利润。”医药专家赵衡直言,长期来看,我国需要建立长效机制,鼓励更多的企业愿意生产短缺药,分摊供应风险。(中国制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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