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8月1日讯 日前,广州市食药监局发布2017年第7号药品GSP限期整改通告,共计13家药商被要求限期整改——至此,2017年,共计90家药商先后进入整改名单。
根据广州市食药监局通知,此次广州市巨孚达医药有限公司等13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市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申请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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