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7月27日讯 医院公示,这107种药品可不实行“两票制”!
日前,陕西省汉中市中心医院发布《关于部分不实行“两票制”的急抢救药、用量小临床必需的、市场紧缺品种目录公示》,宣布对107个(针剂品种64个,口服品种43个)不实行“两票制”的品种进行公示。
市场评论认为,这也是全国首例出现的医院对可不执行“两票制”的公示行为,后续或许有更多医疗机构跟进这一行为。
2017年3月14日,陕西省医改办、卫计委等印发《关于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实行药品和医用耗材“两票制”的通知》,宣布自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中实行“两票制”;医院可设立过渡期,但是过渡期不得超过6月30日。
3月,赛柏蓝在报道陕西两票制时曾指出——“作为陕西文件的一大特色,《通知》明确了可不执行两票制的范围”(详见:陕西两票制,内部已经定稿了!)
部分药品在临床的实际使用需要也被考虑到,《通知》提出——“为保障临床供应,急(抢)救药品、罕见病药、短缺药品以及临床必需但使用量较小的药品,可暂不执行‘两票制’,具体品种由医院确定,并在本机构网站公示。”
“既能照顾政策,又能接地气考虑实际执行,这是陕西政策的一个亮点,”有长期关注陕西两票制政策的行业资深人士此前曾向赛柏蓝表示,他认为,陕西的两票制政策或许很有可能成为下一步全国两票制政策落地的一个风向标。
依照陕西省“两票制”的文件,急(抢)救药品、罕见病药、短缺药品以及临床必需但使用量较小的药品,可暂不实行“两票制”,具体品种由医院确定,并在本机构网站上公告。
在国家版“两票制”的落地文件中,只是要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流通经营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可不执行“两票制”。为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突发事件和病人急(抢)救等特殊情况,紧急采购药品或国家医药储备药品,也可特殊处理。
而在“不实行”通道上,目前仅有陕西省的规定有所放宽。
附:107个可不执行两票制的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