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日前印发《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在国家要求的医联体建设医疗集团、医共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4种模式的基础上,结合区情,增加了富有内蒙古特色的托管医联体和高层医疗协同体。
内蒙古自治区医改办主任王占国介绍,该自治区目前优质医疗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能力不足、人才缺乏、病源不多。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秩序不规范,给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带来了严峻挑战。为此,《方案》明确提出,在城市与旗县(市、区)间,由城市三级公立医院为主体单位托管旗县级一所或多所医疗机构,形成托管联合体。三级公立医院向旗县级医疗机构派驻管理团队、临床专家团队和信息化管理团队,重点提升旗县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与现代化管理水平。自治区级或综合水平高的盟市级三级甲等医院,可按照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原则,与若干个医联体建立合作关系,建设体量更大、覆盖范围更广、人才流动更畅、服务能力更强的高层次医联体——高层医疗协同体,针对区域内影响群众健康的关键问题开展创新型协同研究;开展前沿新技术跟踪与协同推广;组织临床关键技术的质量协同控制与管理。通过协同研究与管理、技术推广与质量控制,辐射带动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对于医联体建设,该自治区制定了严格的时间表:8月底前,各盟市要出台医联体建设工作方案,确定本区域医联体建设的数量、模式、主体单位和其他成员医疗机构等;10月底前,三级公立医院等主体单位启动医联体组建工作,成立理事会,制定章程;年底前,所有城市公立三级综合医院至少以医疗集团形式组建1个医联体,各盟市至少选择1个旗县开展医共体建设试点,每个盟市至少选择一个医联体组织开展药品耗材带量、带预算采购。(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