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瑞德梦科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瑞德梦减肥茶。
(一)北京瑞德梦科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瑞德梦减肥茶(生产日期为2016年4月6日,净含量为150g)产品,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规定。
(二)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北京瑞德梦科贸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已停止生产,执法人员对库存的60盒该产品实施了查封扣押措施。
(三)对于不合格产品,北京瑞德梦科贸有限公司已经主动停止生产产品,并向销售代理商发布了召回通知,并对召回的上述产品进行销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