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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还《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2017年第2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5  浏览次数:60

 

关于发还《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

(2017年第2号)

 

经我委对天津市博爱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认为该企业已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基本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我委决定发还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公布(附件)。

附件:发还药品GSP认证证书企业有关信息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6月30日

 

附件

发还药品GSP认证证书企业有关信息

(2017年第2号)

序号

企业名称

证书编号

发还日期

1

天津市博爱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A-TJ14-027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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