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6月29日讯 哄抬短缺药和原料药价格的药企,将遭遇更严格的价格审查和被逐出医药市场的风险。
▍哄抬价格严重者:逐出医药市场
昨日(28日),国家卫计委、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国卫药政发〔2017〕37号)(下称《实施意见》),宣布九部门联合管理短缺药的系列措施。
打击违法违规哄抬价格行为是这一新政中重要的一部分内容。
根据《实施意见》,九部门将加强对原料药货源、企业库存和市场交易行为等的跟踪监测,综合研判苗头性问题和趋势,对涨价明显的药品及原料药生产流通企业密切关注,必要时开展成本价格专项调查。强化药品及原料药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哄抬价格和垄断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不仅如此,根据昨日文件公开信息,《短缺药品垄断性原料药价格行为指南》也正在研究制定中——“建立失信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对屡查屡犯的短缺药品及原料药垄断案件相关经营者,依法制定禁止其从事医药行业的措施。严格执行药品采购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
事实上,近年来频频有报道显示,不少药品短缺的发生,是因为垄断经营者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待价而沽”,这类现象在上游原料药生产领域愈加明显。
对此,国家卫计委副主任曾益新昨日也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药品短缺成因复杂,除生产性因素、政策配套不完善、公立医院使用积极性不高等因素外,个别药商控制原料,囤货不卖,哄抬价格,造成市场供应紧张,投机垄断性因素等也都造成了目前的部分药品短缺现状。
▍130种短缺药,50个已解决
根据昨日卫计委方面公开的信息显示,目前已梳理出了约130种临床易短缺药品清单,其中近50种清单内药品的短缺问题已经通过定点生产、协调应急生产、加强供需对接、完善短缺药品储备、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罕见病用药政策等6项应对措施解决。
下一步,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将正式施行,建立国家、省两级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根据短缺原因、短缺程度、影响范围等情况,及时启动国家或省级应对机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实现短缺药品清单动态管理。
而对企业普遍关心的定价问题,此次文件给出了明确答复。
短缺药实施定点生产。综合临床必需、用量小或交易价格偏低、企业生产动力不足等因素,遴选定点生产品种,通过政府定价、价格谈判、市场撮合等多种方式确定统一采购价格,保障区域合理供应,招标确定定点生产企业,直接挂网采购。
卫计委昨日公开的《实施意见》解读中提及,让企业不为利润和发展所忧。
“短缺药品绝大多数是临床必需、用量小或交易价格偏低,企业利润少,生产动力不足。《意见》明确提出通过定点生产、优化药品采购机制、确定合理采购价格、推动理顺市场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完善短缺药品储备等方式,给予企业合理利润,解决结构性失衡问题,激发市场活力,创造生产力发展空间。”
对此,曾益新昨日也透露,“(成本被压得太低)是药品短缺的一个原因,有些媒体称为‘招标死’,中标以后是‘中标死’,就是中标了,药厂也答应了,但是过了一段以后时间以后这个药品消失了。我们要尊重市场规律,不能让企业长久亏本供应,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政府来协调,请专家来分析进行研究,对药品的原材料供应、生产工艺、生产过程进行分析,提出一个比较合适的价格。在基本反映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尊重供需双方意愿的基础上,通过政府的协调机制,让药品供应回到比较稳定的状态。这也是《意见》出台的重要任务,就是要着手解决这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