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分医疗器械板块上市让复星医药在医疗器械领域的收购有了更好的资本平台。复星医药最新公告称,复星医药非全资附属子公司Sisram Medical Ltd(以下简称“Sisram”)计划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对复星医药来说,Sisram上市更大意义在于“建立独立的直接融资平台,提供持续的资金支持”。复星医药表示,Sisram上市完成后,将会进一步加大在医疗器械领域的并购。不过,复星医药的医疗器械业务多为并购所得,在营业能力上仍有待考验。
分拆上市
复星医药早有将医疗器械板块分拆上市的想法。按此次上市计划,发售Sisram股票规模将不少于总股本的25%,其中包括由Sisram发行的新Sisram股份及可能由Sisram现有股东出售的老股。此外,承销商将获授不超过15%的超额配股权。上市后,Sisram将继续为复星医药的控股子公司。
复星医药于2013年在以色列成立Sisram,同年5月,Sisram收购以色列公司Alma Lasers并将该公司作为主要资产和业务。Sisram及控股子公司Alma Lasers专注于设计、开发、生产及销售能量源治疗系统(包括激光、强脉冲光、红外线、射频、超声波为能量来源的医疗设备)以供医疗美学美容及微创治疗中使用。在收购Alma时,复星医药曾表示,自收购54个月实现Alma单独上市,即2017年末。
资料显示,复星医药主要分为医药工业、医药商业、医疗服务、医疗器械与医学诊断四大板块。其中,医药工业是复星医药主体平台,医药商业主要以国药控股为主打平台,现将Sisram拆分上市,将成为复星系的医疗器械平台。按照复星医药惯例和对该平台的规划,Sisram上市完成后将会进一步加大在医疗器械领域的并购。
2017年1月,复星医药任命刘毅为副总裁。资料显示,刘毅此前是复星医药医疗器械事业部首席技术官,曾在国家食药监总局器械司和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长期工作。这一人事任命被业内普遍解读为复星医药将加大在医疗器械领域的投资和部署。
复星医药表示,此次将Sisram分拆上市主要是为旗下产业链完整且运营良好的子公司提供资金保障;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技术研究及新产品开发、市场扩张及品牌推广等。
打造医美器械平台
医疗器械与医学诊断成为复星医药增速较快的业务板块。2016年,复星医药营业收入146.29亿元,同比增长16.02%,净利润28.06亿元,同比增长14.05%。其中,医疗器械与医学诊断实现业务收入26.64亿元,同比增长18.17%。复星医药医疗器械业务主要包括牙科产品(自有产品和代理业务)、输血及手术耗材、医疗美容器械、外科手术产品。
其中,最受关注的是“达芬奇手术机器人”业务。通过早期与美国直观医疗器械公司沟通洽谈,复星医药旗下医疗器械代理平台——美中互利医疗成为“达芬奇手术机器人”中国经销商。2016年12月,双方在上海注资1亿美元成立合资企业,复星医药持股40%,共同开发肺癌早期诊断及治疗机器人产品。
牙科是复星医药最先进入的医疗器械领域。复星医药2002年成立复星牙科事业部,主要代理德国BEGO、荷兰VERTX、丹麦3shape(口内扫描系列)、美国Stratsys等品牌。
复星医药此次将Sisram拆分上市或将专注打造医美器械平台。Sisram是能量源医疗美容器械供应商,向全球80个国家、地区直接或分销医疗美容器械,主要产品为无创医疗美容、微创医疗美容、服务及其他。
财报数据显示,复星医药2016年医疗器械与医学诊断营业收入26.6亿元,同比增长18.17%;利润3.2亿元,同比增长18.51%。医学诊断与医疗器械板块分为制造与代理,Sisram为器械制造业务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末,Sisram净资产仅占复星医药合并报表净资产的0.64%,净利润比例为1.13%。业内有分析认为,Sisram上市更大的意义在于建立独立的直接融资平台,提供持续的资金支持。
并购存有风险
医疗器械行业高度细分及碎片化,导致融资并购及整合成为增长重要手段。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美敦力推进并购战略,从起搏器拓展至脊柱产品、心脏支架、胰岛素、手术器械等共进行50多起并购,并在大部分细分市场保持优势。
据BCG发布的医疗技术报告显示,国内的微创成立于1998年,销售药物洗脱支架和其他心血管耗材。2014年初,微创以2.9亿美元并购美国Wright Medical公司的人工关节业务,规模扩至原先3倍,2016年上半年营收近1.99亿美元。
复星医药在2016年财报中表示,公司将以现有境外企业为平台,大力拓展与境外企业的合作业务以及寻求国内外优秀器械企业的投资机会和高端医疗器械的引进,实现医疗器械业务的规模增长。
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人士表示,海外收购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一种趋势,在提升业绩的同时扩展公司业务,但依然面临难题。“将海外资产收购后如何进行与国内资产的完美结合是企业收购海外资产后非常重要的一步,外资企业与国内企业本身存在管理机制上的不同,很难将两个企业融入到一起。”(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