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告
2017年26号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GC17000315007、GC17000315008风险
控制情况的通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5批次粽子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84号),涉及我省2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济南玉成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枣粽、黑香米棕
(一)抽检基本情况。
1.红枣粽,抽样单编号为GC17000315007,不合格项目为安赛蜜,生产日期为2017年3月20日;
2.黑香米棕,抽样单编号为GC17000315008,不合格项目为安赛蜜,生产日期为2017年3月20日。
(二)2017年5月22日,济南市历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济南玉成伟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初步查明上述红枣粽共生产了70箱(10kg/箱)、黑香米粽共生产了50箱(10kg/箱),均已销售完毕,现场未发现上述2批次粽子的库存。
(三)济南市历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向济南玉成伟食品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不合格粽子的生产、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济南玉成伟食品有限公司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采取行动召回不合格食品,已向济南市历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并已发布了食品召回公告,网址为http://www.sdfda.gov.cn/art/2017/5/31/art_3721_165095.html。目前,召回工作正在开展中。
二、聊城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红枣粽、黑香米粽
(一)抽检基本情况。
1.红枣粽,抽样单编号为GC17000315007,不合格项目为安赛蜜,生产日期为2017年3月20日;
2.黑香米棕,抽样单编号为GC17000315008,不合格项目为安赛蜜,生产日期为2017年3月20日。
(二)2017年5月27日,聊城市东昌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聊城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卖场内已无上述2批次不合格粽子。该公司在网上看到国家食药监总局通告后已主动对以上产品实施下架。已查明该批次红枣粽购进数量259kg,销售29 kg,未销售数量230kg;黑香米粽购进数量229.5kg,销售19.5kg,未销售数量210kg。
(三)对不合格食品,聊城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主动暂停经营、配合生产企业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等措施。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